有这样一个故事,说在一个国际会议上,一个主持人做了一个试验,主持人首先让一名中国官员出场,向其出了一道题目,那就是给其4个馒头,告诉他有8个人要吃,让其公平地分给8个人。这名中国官员不容分说,取起早已准备好的刀,将每个馒头分为两等份(实际上是两份,我们姑且称为两“等”份),分发给八个人。迎来了一阵掌声。主持人又请了一名欧美人,将同样的问题交给了这位官员。这位官员也是不加思索,即向这8个人说,“我宣布一个规则,那就是我这儿有4个馒头,你们8个人共同商议一个游戏,也就是进行竞争,可以是任何方式,馒头只分给前四名享有”,于是这8个人通过竞争分出高下,前4名吃到了馒头,后4名显然没有享有。这时,主持人问在场的人:“这两种方式,谁最公平、公正?”
“谁最公平、公正?”,尽管在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, 但尽可能的公平,则永远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,也是人类活动最大的追求目标。我不知道杜撰上述故事的真实用意,讨论的结果也无从知晓。但有一点,那就是,如何评判公平与公正,才是这个比喻要告诉人的道理。
在中国,公平与公正是相通的,都用一个“公”字来替代,《荀子.不苟》中“公生明,偏生暗”的“公”,就是公平、公正之意,在韩愈《进学解》中“行患不能成,无患有司之不公”之“公”亦有此意。然而真正理解公平,公正的是否是中国人呢?首先让我们看看中西方对公平、公正的理解,在中国,公平、公正就是某某人公平公正地处理了某个事情,注意公平公正是掌握在某某人手中,正如前面比喻中那位中国官员,某个事情就是“馒头”,可以是司法,也可以是行政,那么“刀”呢?则是法律的执行权。把前述中国官员